距離全面放開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可能大家身邊包括自己都已經陽過了,很多買了新冠險的朋友也都在申請理賠,不過保險公司給出的答復,卻讓他們大跌眼鏡,說不符合申請條件,拒賠。
很多人就問了,為什么拒賠?不是說好了確診即賠嗎?那就要來說說新冠險這類產品的保障責任,大家可以先點贊、收藏。
新冠險是疫情期間的大熱產品,又稱為防疫險、隔離險,那么保障責任大致分為以下這幾種,隔離津貼、新冠確診、新冠身故,新冠疫苗接種意外。很多人都是沖著隔離津貼和新冠確診責任入手的,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新冠險能賠,但是不容易賠。
先來說說隔離津貼,它的理賠條件一般是因密接被強制隔離過,并且有街道、社區或者村委開具的正式隔離證明材料。但是全面放開后,新冠感染者就不再強制隔離,那么這項責任也就完全派不上用場了。
再說新冠確診,新冠感染者在臨床分為多種類型,無癥狀、輕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而新冠險所提供的新冠確診責任并不是確診即賠,更多的是要求感染者滿足重型或者危重型等條件才可以賠付。但實際情況卻是絕大多數人都是輕癥,很難達到賠付條件,所以這項保障意義對我們來說并不大。
保險是嚴格按照合同規定來賠的,即使外部條件發生變化,理賠條件也不會發生改變。就像重疾險中的甲狀腺癌,雖然已經從重癥中剔除掉了,但是保險公司之前的保單是仍要按照重癥來賠付的,新冠險的理賠也是同理,合同寫的要達到重癥,那你就必須要達到相應條件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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