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最近我一朋友結婚,她父母說從小就給她買了一份年金險,現在給她當嫁妝,這是啥操作?
B:這對父母啊,有大智慧!
A:???這是啥意思?
B:你想想看,如果一次性真金白銀地拿幾十萬出來給閨女,要是小夫妻不懂理財、亂投資,又或者在家坐吃山空,沒準幾年就玩完了。
這筆錢先拿去買保險,父母當投保人,閨女作受益人,那情況可就不一樣了!
首先,年金險或增額終身壽是可以長期鎖定利率的,收益白紙黑字給你寫進合同里,父母只要安心賺錢,給孩子存嫁妝就行。
90年代的理財險,你知道利率有多高嗎?年利率可以高達9%!現在上哪兒找啊?當時買到就是賺到。
在未來幾十年的時間里,閨女每年都可以領到一筆錢,來提高小家庭的生活品質。
這可是一筆穩定的現金流,爸媽保你婚后無論如何都起碼有口飯吃。
其次,如果夫妻倆不和睦,女婿想打保單的主意,沒門!因為這保單的控制權在投保人,也就是女方父母的手上,只要父母不點頭,那女婿就動不了這筆錢。
再往嚴重了說,夫妻鬧離婚了,又或者女婿在外面欠債了,這份保單都屬于父母給女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或者還債,都不會被分割出去。
所以啊,人家父母,可是給閨女留下了一大筆誰也搶不走的財富!學著點
A:哇,原來還能這樣!我女兒現在2歲,我也給她買一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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