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個新聞,在湘潭一名男子尾隨八旬老人上了一輛公交,偷了老人家包里面8000多塊錢現金,但是一想到這可能是老人家救命的錢,男子猶豫多次,最后只偷走了500元,把剩下的錢塞回去。
但首先我們要說這個偷竊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肯定是不對的。
但是我卻在這個事情上面看到了小偷的這個良知,我們來掰扯掰扯,你看事發后小偷已經被抓住了,根據警察的講述,急著用錢,第一次作案。
看來是為勢所逼,鋌而走險,然而偷了8000,最后只留500,明明可以拿更多卻不貪,關鍵的是明明已經得手了,但因為念及可能是老人家救命的錢,居然放回去,這就有點傻的可愛了。
這個放回去可是要冒大風險的,搞不好會發現會被現場抓住,因為自己的良知,冒這樣的一個風險,值得嗎?
為勢所逼,鋌而走險下手偷了,大錯已成,但卻最終又被自己的良知戰勝,冒險還了大部分。
“偷”肯定是不對的,但是這個“還”卻讓我們看到了人性閃亮的一面,希望社會也能給予這份良知一些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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