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存過錢的朋友應該知道,銀行有一個存款保險,對于個人儲戶來說,如果存錢的銀行破產倒閉了,50萬以內的存款,是會由存款保險來進行保障的。
但是很少人會知道,我們在保險公司買的保險,也有一個用來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兜底基金,叫做保險保障基金。
就在2022年的11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了新版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為14年來首次修正。與舊版的相比,新版有了不少的一個變化,下面我就來大家去了解一下最重要的幾點。
變化一,調整保險保障基金暫停繳納上限,舊版的管理辦法要求保險公司繳納的基金余額只要達到了自家保險公司總資產的一定比例,就可以停止繳納了,財產險公司是6%,人身保險公司是1%。而新版的管理辦法則是將暫停繳納的上限,要求從公司的總資產變成了行業的總資產。這讓保險保障基金的規模,又是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
變化二,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保障基金未來可以進行互相的拆借。舊版的管理辦法規定,財產險公司繳納的基金只能用來救助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交納的基金只能用來救助人身險公司,這兩者之間是沒有辦法進行互通的。而新版的管理辦法則是打破了這樣的一個限制,財產險公司與人身險公司的基金能夠進行互相的拆借,共同去使用,這相當于是進一步的提升了基金的整體使用效率。
變化三,完善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規定,在舊版的管理辦法中,對于兩類保險業務有著明確的救助規則,分別是人壽保險業務和非人壽保險業務。這種表述很容易讓人誤解,以為健康險和意外險、年金險不在救助范圍內。而新版的管理辦法中則是明確的規定了長期的健康險、長期意外傷害保險、年金險的救助規則,與人壽保險的救助規則是一致的。短期的健康險、短期的意外傷害保險的救助規則與財產保險的救助規則是一致的。這樣子一看,整個救助規則就更加的清晰明了了。
此外,新版的管理辦法中還賦予了保險保障基金更大的權力,使其能夠更加深入的參與問題公司的處置當中。
總的來說,這一次的保險保障基金的新變化,可以用三個詞來進行概括,更安全、更合理、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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