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個人存取現金超過5萬元就需要登記資金來源了!很多朋友應該都在熱搜上看到了這條消息。
現金交易超過5萬元,銀行將會有兩項要求,一個是說明資金來源,另一個是告知資金用途。錢從哪里來的,要花到哪里去,都得向銀行解釋清楚。
很多網友就不理解了:我花我自己的錢,還得向你交代?這錢還是我們自己的嗎?
當然是你的,新規只說存取現金超過5萬要登記,而線上轉賬、消費是不用的。再說了,現在生活中實際需要大額存取款的場景并不多,絕大部分情況都可以轉賬,真要存取5萬以上現金的話,咱如實交代就好了,又不是不干凈的錢,還怕銀行問?
這個規定,反而是對咱老百姓有好處。
知道為啥電影里的壞人做壞事的時候,總是要求以現金交易嗎?
是因為現金從銀行里取出去以后,怎么用,很難追溯,所以那些洗黑錢的、受賄的、灰色收入的,通過現金或金融產品倒幾次手,就能逍遙法外了。所以干脆就在銀行存取現金這個源頭上監控。
以后那些無法在陽光下說的事,還想通過這個法子,就算某些人敢收,現金處理起來也沒那么方便了。
另外,還有一些人做生意,只收現金,不開發票,偷稅漏稅、當人民的蛀蟲的,新規以后核查起來就方便了。
這可是大大維護了咱們人民的利益啊,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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